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直属各单位:
《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》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3年11月23日
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《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《温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等文件精神,大力营造政府有为、服务有效、企业有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,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,激发民营经济活力,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,特制定如下举措。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全面梳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“1+N”任务清单,扎实推进“浙江32条”落实落细,建立健全企业从准入到退出、项目从招引到投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,探索打造一批具有乐清辨识度、全省乃至全国首创的标志性成果,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。
2023年,全面推动惠企政策降本减负35亿元以上,全年民间投资增速超10%,民营企业工业供地占比达到70%以上,确保80%以上新增能耗用于民间投资项目,畅通民营企业问题反馈渠道,问题化解率达95%以上。
到2025年,构建形成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,市场经营主体突破24万户;R&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.2%左右,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%左右,全面激发民营经济竞争新优势。
二、主要举措
围绕“提信心增预期、降门槛扩领域、真公平破隐性、拓市场促升级、优氛围增服务”五个方面,明确目标任务,细化工作举措,强化责任落实,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。
(一)提信心增预期。深化“数据得地”改革,探索建设复合型工业综合体,探索集体工业用地入市优先保障中小型企业用地需求机制,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(责任单位:市经信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)。深化“税地协作”,精准宣传“政策找人”、精准落实“免申即享”、精准回应涉税诉求、精准防范政策风险,实现强化财税政策保障体系迭代提升(责任单位:市税务局)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,推广知识产权质押、应收账款质押、国网订单贷等金融产品,借助“银行业万人评议”等活动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,推进银担合作,强化政策性融担业务,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(责任单位: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)。深入开展企业自主评价认定技能人才改革,大力推进“510+行动计划”,争创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,持续打响“来乐清·创未来”引才品牌(责任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社保局)。
(二)降门槛扩领域。聚焦重大工程和补短板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、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等三类项目,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,鼓励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组成联合体,依法依规共同投资、建设、运营重大项目。探索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省级试点(责任单位:市发改局)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工业软件、云计算、工业互联网、新型储能等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,提升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供应能力,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)。
(三)真公平破隐性。常态化实施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,实行招标代理机构“五色清单”和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管理,全面推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,探索推进服务类项目“评定分离”(责任单位:市发改局)。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。聚焦公用事业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,深入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,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,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(责任单位:市市场监管局)。放宽社会力量办医、养老、体育、文化等准入限制,严格实行“非禁即入”(责任单位:市发改局)。
(四)拓市场促升级。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参与“丝路领航”“千团万企”行动等系列活动。推进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开放平台建设,加快“乐清市云上跨境生态园”、乐清湾C区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,推动实现中欧(义新欧)班列乐清始发、常态化运营和双向贯通,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、拓市场、抢订单,加快融入“一带一路”和RCEP经济圈(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、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)。围绕智能电气、电子信息等产业数字化转型,加快建设一批行业级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,引导大企业建平台,鼓励中小企业积极上平台、用平台。加快未来工厂培育体系建设,提速“数字化车间”、智能工厂等整体提升改造,持续推进全省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建设,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。争创国家和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示范试点(责任单位:市经信局)。
(五)优氛围增服务。深入推进“两个健康”文化、亲清政商文化建设,规范政商交往边界和行为,推动形成“以清护亲、以亲增清”良性循环,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。常态化开展“综合查一次”,落实涉企“柔性执法”3.0版新型监管品牌,动态更迭柔性执法事项清单(责任单位:市司法局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)。深化知识产权保护“一链条”集成改革,探索开展涉企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联动执行(责任单位:市市场监管局)。加快预防性电气产业合规体系建设,实质化运行电气行业协会“企检服务中心”(责任单位:市检察院)。以民营企业需求为主导,推行民营企业“科技副总”制度,搭建产才融合桥梁,为企业开展“卡脖子”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激活创新动能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)。实施“乐商名家培育行动”“青蓝头雁”工程,引导民营企业家重燃“四千”精神(责任单位:市委统战部、市工商联)。
三、组织保障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坚持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成立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,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,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局,实体化运作。市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,定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。各职能部门按要求成立工作专班,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。
(二)强化政策支持。科技、经信、市场监管、司法、金融等部门要踏前一步、高效协同,围绕民营企业科技自立自强、转型升级、民间投资、公平竞争、柔性执法、金融支持等方面制定配套措施,完善“1+N”政策体系,形成工作合力,抓好推进落实。
(三)强化督查考核。充分发挥考核考绩指挥棒作用,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,加强协同配合,强化部门联动。适时对任务清单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,总结推广经验做法,对落实不力、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、约谈提醒,倒逼责任落到实处。
(四)强化宣传引导。扎实做好政策宣贯,通过主动推送、分类指导、精准服务、数字化手段等多种方式,让企业切身受益、得到实惠。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,广泛宣传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,在全社会营造尊重、关心、支持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。进一步坚定企业家信心,稳定企业家预期,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、安心谋发展。